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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做一个现代的人金陵叟

发表于-2012年05月07日 清晨7:43评论-6条

最近浙江一些地方的楼市好不热闹。由于房价下跌的厉害,许多已经买房的老业主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到售楼处要补差价,或退房,或不让降价。销售商不同意,便静坐、拉横幅、砸售楼处。对此,政府有关部门不知道是懵了,没反应过来,还是乐观其成,看看热闹,因此并没出手,于是热闹愈演愈烈,估计还要热闹一阵。

作为旁观者,我们不妨也凑凑热闹,思考一下这热闹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文化意义。虽然我们在衣食住行生活工作等方面享用着现代科技、现代文明带来的好处,但我们的头脑依然是传统的,至少缺乏如下几点现代文明人应该具有的素质:

一是契约理念。商品房者,商品也。既是商品,双方在买卖时立下的合同,便是今后双方共同遵守的规矩。既然当时那个房价你认可了,那就无话可说。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房价下降,可以补偿,完全可以依法维权,不必上演这样的肥皂剧。反过来说,如果房价升了,你会把差价不给开发商吗?再比如,你去超市买冰箱,如果不久冰箱降价了,你会去超市要赔偿吗?即使当初是炒房,是经营性的,那也要愿赌服输。

二是法制观点。打砸抢在文革中屡见不鲜,因为那时法制崩溃,今天的法制体系这么完备,再这样做就是触犯了法律。不以法律手段维权,还为了“维权”而去触犯法律,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三是独立思考精神。有幅漫画,一个人流鼻血而仰面朝天,于是后面陆续有人仰头朝天看,竟至一大片,此所谓从众心理。不独立思考,随大流,这是典型的愚民心态。今天房价的畸形,不可抹杀这样的愚民心态的功绩。“不会种田看邻居”的小农年代已经过去,学会独立思考,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尤其重要。

在这热闹的时候,政府有关部门真的如同傻汉看戏,张大了嘴巴没缓过神,而听之任之?我看未必。公民静坐、示威是他们的权力,可行使这样的权力的前提是到公安部门申请有关手续。他们申请了吗?公安部门批准了吗?冲砸别人财物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制止了吗?处罚了吗?不要一遇到人多就是群体事件,就祭出顺乎民意的大旗。一个现代政府起码是一个自身懂法的政府,起码能够分得清哪些是合理诉求,哪些是违法行为。当然由于土地财政的原因,政府本身也是高房价的受益者,在此也不能排除借“民意”保房价的小人心态。

热闹总会烟消云散,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值得深思,在现代社会里,公民要做一个具有现代素质的公民,政府要做一个具有现代理念的政府,这或许比热闹本身还重要。

2012-5-7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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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水寒推荐:谭水寒
☆ 编辑点评 ☆
谭水寒点评:

一个现代政府起码是一个自身懂法的政府,起码能够分得清哪些是合理诉求,哪些是违法行为。
在现代社会里,公民要做一个具有现代素质的公民,政府要做一个具有现代理念的政府,这才合乎发展国情。
小文曝露了一些国民嘴脸,值得省思。欣赏。

文章评论共[6]个
谭水寒-评论

欣赏佳作,问好朋友。(:012)(:012)(:012)at:2012年05月07日 早上9:45

绍庆-评论

早上来拜读,祝福天天有个好心情,事事顺心。(:012)(:012)(:012)at:2012年05月08日 清晨5:09

金陵叟-回复谢谢绍庆老师点评。 at:2012年05月09日 下午5:41

低碳遗叟-评论

一些政府公务员根本不具备现代意义上普世宪政下的公务员素质和服务意识,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公务员还是封建官吏,平民还是草民不叫公民.也没法是公民,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你和他耍[**],他和你讲法制;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at:2012年05月08日 晚上11:25

金陵叟-回复谢谢遗叟老师的精彩点评。现代化过程非常艰难,不仅仅是高楼大厦,更是公民素质和政府理念。让我们每个人尽一份力吧。 at:2012年05月09日 下午5:40

金陵叟-评论

谢谢水寒老师精彩点评和推荐。at:2012年05月09日 下午5:38